杰普逊航图——进近图标注解释
侵删!标注解释
1.ICAO四字码/IATA三字码。
2.机场名,有时候机场名里与城市名相同的部分会用“-”代替。
3.航图索引号。
4.航图修订日期。
5.航图生效日期。
6.进近程序识别代码。
7.地理位置名称,一般来说是城市名称。
8.杰普逊公司LOGO。
1.通信信息一般是按照正常使用顺序从左到右排列。
2.当通信服务只提供广播服务时,一般省略呼号。
3.表示进场时提供数字化的ATIS服务。
4.DENVER是进近服务的呼号。
5.该服务可用的主用频率。
6.(R)表示进近提供雷达服务。
7.不同跑道对应不同的塔台服务频率。
8.*表示该服务部分时间提供,非24小时服务。
9.地面管制服务及频率,备用服务也省略呼号。
1.进近主用导航方式。从上往下依次为导航台类型、导航台代码、导航台频率。
2.最后进近航道方向。
3.垂直引导方式以及FAF代码和高度,精密进近中为截获下滑道的高度,非精密进近中为开始最后进近的高度。
4.决断高度(高)或最低下降高度(高)。
5.机场标高,接地区标高或跑道入口高。
6.复飞程序的描述。
7.高度表设置信息,气压高度单位以及接地区气压高度。
8.转换高度和转换高度层。
9.关于该进近程序的提示。
WAAS:RNAV进近所基于的增强系统,WAAS卫星基增强系统。
CH 93717:设备的频道。
W-32A:系统进近ID。
1.以导航台为中心或机场基准点为中心划分扇区的径向线或者方位线。
2.最低扇区安全高度。
3.最低扇区高度基于的导航台、定位点或机场基准点。
1.如果该图是按比例绘制的,则经纬度会以10分为单位绘制在边线上。
2.该进近图中主要机场的跑道轮廓。
3.进近过渡航线,航线上有航向、里程和高度信息。
4.定位时使用的不在本图中的导航设施信息,如导航台频率、识别代码以及莫尔斯代码。
5.用以定位的VOR径向线或NDB方位线,包括导航台的频率、识别代码以及莫尔斯代码,当定位使用到DME时还有距离信息。
6.定位点。
7.导航设施信息框,包括导航台名称、识别代码、莫尔斯代码和频率。“D”代表具备DME能力,*代表部分时间提供使用。
8.位于信息框下方的用以替换此种定位方式的导航信息。
9.该定位点为起始进近定位点。
10.带有阴影的信息框表示该导航台是最后进近阶段中的主要导航设施。
11.中间或最后进近航段用粗实线表示。
12.最后进近阶段航向用粗体字写出,必要时还要加上方向性的箭头。
13.定位点以及定位信息。
14.杰普逊数据库里的代码。
15.复飞航线,用粗虚线表示。
16.等待程序,粗线绘制的等待程序表示必须执行该程序。
17.部分障碍物顶点和人造建筑物以及它们的高度,通常情况下只标出高于机场标高400英尺以上的障碍物。
18.箭头指出的是本图内标出的最高障碍物。
19.通常的地形轮廓会用等高线表示出来。
20.表示河流以及大的水域,小的或者季节性的水域一般不绘制。
21.描绘出来的部分特殊空域,如限制区。
22.其他仪表或者目视机场。
23.位于航图左下角的比例尺。
1.RNAV进近程序基于的主要的增强设施。
2.TAA:Terminal Arrival Area/Terminal Area Altitude,等同于传统进近图上的MSA,NoPT表示不允许进行程序转弯。
3.TAA覆盖范围内各扇区的高度限制。
4.按数据库使用要求,只显示航路点名称,不显示经纬度等信息。
5.航路上未命名的点用到下一个航路点的距离来表示。
内置图框表示不在进近图描绘范围以内却很重要的程序信息。
1.实线框表示框内图按比例绘制。
2.虚线图表示框内图不按比例绘制,并由“NOT TO SCALE”的标识。
建议下降高度表用以推动CDFA技术的实施,包括在最后进近航段中检查高度并直接按既定的垂直下降角进行修正。如果官方未给出这些信息,杰普逊将会基于VDA程序推导出这些高度。
1.建议下降高度表所列的高度按飞行航迹的方向排列,并用灰色箭头指示。
2.DME检查点所基于的DME设施,当这个表是杰普逊推算出来的时候,D可以是任意一个可以定位检查点的DME。
3.与VDA相对应的建议高度。
4.每个定位点的DME距离,精确到十分位。
5.在VDA上与检查点相对应的建议高度。
6.当没有可用DME时,检查点通过与定位点的距离来定位,以总距离表示,精确到十分位。
7.表示检查点通过到KEITH定位点的距离定位。
8.当精密进近与非精密进近在一张图上时,这个表示建议下降高度表只针对非精密进近。
9.粗体表示该高度也是BRIEFING STRIP里所列的FAF的高度。
剖面图用以描述最后或中间进近航段,其水平和垂直方向均不按比例绘制。
1.表示该程序的航向,粗体字用以强调最后进近阶段的航向,必要时用箭头指示飞行方向。
2.航向可以标注在航迹上方、下方或中间。
3.等待程序或直角程序的入航航向和出航航向。
4.所有标在剖面图上的高度均为最低高度,除非有特殊说明,所有高度基于平均海平面高度(AMSL)。
5.最高高度,可能简写为“MAX”。
6.强制高度,MANDATORY不能简写。
7.建议高度,RECOMMANDED不能简写。
8.粗体字写的高度用以强调FAF的高度或者截获下滑道时的高度,这个高度也在BRIEFING STRIP里。
9.导航设施的类型,LOM表示与NDB合装的外指点标,莫尔斯代码适用于所有指点标,同时包括截获下滑道的高度。
10.在易混淆的地方标出导航台的识别代码或类型。
11.定位点的信息以及定位该点的DME信息,当该进近图中有多个DME时要标明DME代码。
12.独立的DME定位点用类似于航路点的命名方式命名。
1.与该进近程序有关的提示信息。
2.断裂的导航台或定位点标志表示该导航台不在最后进近航迹上,此图上该导航台是程序转弯出航航迹的开始点。
3.程序转弯的出航航迹。
4.程序转弯时的最低高度。
5.执行程序转弯时的机动范围,一般这个距离指距其实导航台或定位点的距离,除非另有说明。
6.剖面图的地平线,用一条从跑道入口开始的直线表示,在剖面图上不描绘障碍物。
7.进近程序的飞行航迹用粗实线绘制,位于同一高度的不同航迹用一条线绘制。
8.最后进近点,表示精密进近中最后进近航段的开始,通常是截获下滑道的位置。
9.距离跑道入口的距离,单位为海里。
10.两个导航台或定位点之间的距离,单位为海里。
11.最后进近航道的航向。
12.不同进近航迹在该位置对应不同的高度。
13.用细实线描绘的与下滑道不同的非精密精进航迹或垂直下降角(VDA)。
14.精密进近的决断高度(高)。
15.不使用CDFA技术时,即非精密进近在复飞点以后复飞。
16.接地区、跑道头或跑道入口标高。
17.下滑道经过跑道入口位置时的高,或者是VDA经过跑道入口位置时的高。
18.跑道标志,进近的终点也表示跑道入口。
19.实施程序转弯或直角航线程序出航边时间限制。
20.实施程序转弯或直角程序时的最低高度限制。
21.实施程序转弯或直角程序时的出航边和入航边的角度。
22.RNAV运行的航路点只会由五个字符构成。
23.SMA(航段最低高度)用两个定位点之间的矩形阴影表示,最低高度标在该阴影区顶边。
24.定位点在VDA上对应的高度。
25.当下降顶点不是一个定位点时标注出距离下个定位点的距离。
26.VDA上位于决断高度或最低下降高度处向上的箭头表示复飞点,RNAV进近程序中复飞时不用飞至复飞点复飞,只要在决断高度或最低下降高度未建立目视参考就可立即复飞。
27.用距定位点的距离表示航迹上的点。
28.灰色虚线表示从最后进近定位点到跑道入口的VNAV垂直引导航迹,在FAF到MAP之间的VNAV垂直引导航迹只支持CDFA技术,但在未建立目视参考时,严禁飞机按VNAV垂直引导航迹下降到MDA或DA以下。
29.当复飞点在跑道入口前时绘制目视飞行航迹。
1.以节为单位标注几种通用飞机的进近速度。
2.精密进近时标注下滑道角度及其对应的下降率。
3.非精密进近标注下降梯度或VDA(垂直下降角)及其对应的下降率。
4.FAF到MAP的距离以及不同飞行速度对应的飞行时间。
5.进近灯、目视进近坡度指示仪以及跑道端灯的标注位置。
6.复飞程序的描述。
1.表示公布的最低着陆标准遵从TERPS标准。TERPS表示FAA的标准,TERPS:美国终端区仪表程序设计标准。
2.表示公布的着陆最低标准遵从EU OPS标准,实际运行中当地机场标准与EU OPS标准取较高者。
3.表示由当地军方公布的最低着陆标准,没有其他可供参考的最低着陆标准。
4.表示最低着陆标准或更高的标准由用户向杰普逊提供。
5.表示公布的着陆最低标准遵从JAR-OPS标准,实际运行中当地机场标准与JAR-OPS标准取较高者。
6.没有标注表示公布的最低着陆标准的依据不同于以上所列的几种标准的依据。
7.该标志表示公布的目视盘旋最低标准基于TERPS 8260.3B。
8.按进近速度的飞机分类。
9.TERPS的目视盘旋最大速度限制。
10.ICAO的目视盘旋最大速度限制。
11.飞机分类和目视盘旋最大速度位于目视盘旋最低标准之前。
12.决断高度(高)。
13.以MSL为基准,以英尺为单位显示的决断高度。
14.以AGL为基准,以英尺为单位显示的决断高。
15.最低下降高度(高)。
16.以MSL为基准,以英尺为单位显示的最低下降高度。
17.以AGL为基准,以英尺为单位显示的最低下降高。
18.跟据运行批准的可以互用的决断高度和最低下降高度(高),非精密进近中使用决断高度需要得到批准。
19.II类精密进近中使用的无线电高度。
着陆能见度可用于所有进近程序,当机场所在国家未提供某一进近程序的着陆能见度标准,杰普逊公司会依据EU OPS的指导推算出该机场的标准。最低着陆标准框左上角会标注“standard”已表示公布的标准是基于EU OPS制定的。杰普逊公司推算出的标准都是RVR值。航空器承运人使用这些能见度标准时要注意这些程序标准是否需要进行能见度转换。
能见度数值根据不同的飞机分类列出。能见度数值以海里、英里、米、英尺以及千米为单位。RVR数值在机场所在国批准的前提下与气象能见度共同或单独列出,并且在其前面标注“R”。能见度标准根据表格左侧飞机分类不同分别列出,并在表格上方列出该进近程序运行条件。
1.以英里为单位的能见度,1SM=1.609KM。
2.以百英尺为单位的RVR和以英里为单位的能见度。
3.以米或千米为单位的RVR和能见度,当RVR能见度数值相同时以R/V表示。
4.D类飞机的运行标准未批准。
5.D类飞机的运行标准不适用。
6.表示云高也作为整个最低着陆标准中的一部分。
7.当要求云高标准时,云高的数值列在能见度之前。
8.当多种进近类型存在时,这里列出进近类型。
9.表格上方列出已知的影响最低着陆标准的条件。
10.只适用于该图最低标准的标准将会在该表格内注释。
11.直线进近以及跑道号的标注。
12.旁侧进近着陆最低标准,此图为35L的直线进近程序,旁侧进近跑道为35R。
13.使用该最低标准的注意事项标注在表格上方。
14.目视盘旋最低标准的标注。
15.目视盘旋的最低下降高度(高)标注在表格顶部。
着陆能见度数值前面字母的使用:
R代表RVR,当机场标准为RVR时,数值前标R。当机场所在国家不提供着陆能见度标准时,杰普逊公司根据EU OPS推算出来的能见度也用RVR表示。这些数值的具体使用方法基于航空器承运人自己的规定。
V表示能见度,单位为英里或海里。只有机场所在国家给出的标准才会用能见度表示,即数值前标V。
R/V表示当能见度和RVR标准相同时这么标注。只有机场所在国家给出的标准才会用能见度/RVR表示,即数值前标R/V。
当航图上最低标准为RVR,气象提供的是能见度数据时,需要将能见度转换为CMV(转换的气象能见度)后使用;当航图上最低标准为VIS,气象提供的是RVR数据时,只需将两者单位统一后即可使用。
注释1:航空器承运人保证转换的气象能见度只用于一类精密进近,不能用于起飞标准、对RVR最低值要求低于800M的计算以及有RVR报告的情况。
注释2:对于非商业航空承运人应按其自己的规定决定着陆能见度的使用。
1.表示进近程序按照TERPS标准设计。
2.表示进近程序按照ICAO的PANS OPS标准设计。
3.表示进近程序按照military instrument procedure standardization标准设计的。
4.表示程序的修订信息由机场所在国家提供。
5.目前只有US的进近程序有此标注,表示程序修订的参考日期。
6.该航路最后一次修订内容摘要。
7.杰普逊版权标识。
好!! 牛皮! 来这上航图课来了?[捂嘴] 一键三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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