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935|回复: 3

关于论坛发展与行政架构的建议与讨论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发表于 2017-8-11 11: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kofi2014 于 2017-8-11 18:25 编辑

为了保障论坛健康发展,增强论坛凝聚力,维护论坛管理权威,确保论坛可持续发展,经本人深思熟虑,提出如下建议,供论坛成员讨论建议,并希望论坛管理者可以酌情执行:
目前论坛正处于茁壮成长的重要时刻,对于我们而言 这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契机,正如当时改革开放那样,所以我们要抓住机会,把握机会,让论坛更上一层楼
经过我的观察,对于论坛目前管理架构,有了相对较为成熟的理解与看法,并经过我个人思考,参考其他论坛与公司的管理模式与架构,结合论坛实际情况,提出意见
注:本建议仅为本人个人想法与意见,不代表论坛任何管理的意见与建议,本文中不包含任何暗示与保证论坛将来一定会遵循本模式运作,本人在此不做任何承诺与暗示。
我个人建议论坛采用基本三权分立制度,相互制约,相互支持,确保论坛高效运作,降低论坛官僚制度。
首先,论坛存在论坛的总管理员和相对应的总管理团队,这部分就是论坛的行政权
包括总管理员,副总管理员,精神领袖等,统称论坛总管理(以下简称论坛总管理),论坛总管理负责论坛一切事务,对所有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允许论坛总管理任免论坛各级管理成员,并对论坛各级管理进行考评,同时需要负责不包含在任何其他管理成员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与工作。
其次,论坛设立秘书处,辅助与协助论坛总管理处理论坛各项事务,收集论坛各层管理反馈,为论坛总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信息与数据保障
论坛目前分为几个主要模块,包括论坛,连飞服务与飞航学院,我建议将论坛管理架构扁平化 增加内部机构,以保证论坛的高效运作,即论坛下分设3名副管理(即副总管理员),分别为论坛副站长(负责论坛运营事务),民航总局局长(负责论坛连飞服务)和飞航学院院长(负责培训和教学事务)。
下面我将详细阐述各分管职责及包含内容
1.论坛运营部
论坛管理组及论坛本身(包括网站,论坛版块,论坛帖等的管理及相关维护工作)
对论坛服务器,连飞服务器,TS服务器等各项内容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提供紧急技术支持。
协助论坛管理员,负责对外公共关系维护,协调论坛内部关系,解决论坛成员矛盾等
发布论坛活动信息,协调论坛连飞活动,安排连飞相关后勤保障工作。
这是我对运营部的考虑和分析,包括论坛管理组(包括各超级版主,版主等论坛板块的管理成员)论坛技术组(负责论坛各服务器的维护保障工作,并负责论坛各款软件的开发维护工作)论坛关系部(负责论坛对外的宣传,交流及合作论坛伙伴的关系维护工作以及论坛内部的关系维护协调调解及成员意见的收集反馈工作)论坛活动组(负责论坛活动策划,发布,协调工作)
这是论坛最为重要的部门,负责论坛本身的关键运作,也是论坛的核心事务。
2.论坛飞航部
即民航总局,负责论坛一切连飞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连飞活动,飞航教学,实验性连飞,飞航测试及调试活动)下设空中交通管制局(以下简称空管局)和航空公司管理局(以下简称航管局)分别负责对于空中交通管制员(以下简称空管员)及虚拟航空公司(以下简称虚航)[包括其下辖飞行员]
空管局负责对于论坛所有注册空管员的考核,培训(此项委托飞航学院空管培训部负责),证书颁布及空管制度的制定,修订,解释,废止及更新工作。并代表论坛管理代行所有连飞空域的管制权及监察权。而航管局负责对于虚航的注册,运营管理,破产申请的处理等所有与虚航事务有关的一切事务。
3.论坛教学部
即飞航学院,负责论坛所有教学培训及考核事务(考核需受民航总局监督)下辖空管培训部与飞行培训部,分别负责对应成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关于论坛发展与行政架构的建议与讨论-667

我的QQ是:360696394,大家可以加我跟我直接沟通

相关详细架构说明 我会单独制作PPT递交论坛管理组评估,以上只是我想法的简化版本,不包含任何图表,供各位成员讨论,我也会依照大家的意见对我的建议书进行修改,希望大家可以踊跃的参与讨论,为论坛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单选投票, 共有 6 人参与投票

投票已经结束

50.00% (3)
50.00% (3)
0.00% (0)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发表于 2017-8-11 12: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esyin 于 2017-8-11 12:23 编辑

好复杂呀。不过你很热心,我支持你。

我觉得这个论坛关键:保证高品质资源,保持高质量的帖子,保护和奖励认真发帖和回帖的人。

不要搞那么多板块和规章,太复杂。新人被吓倒。

处了凤大和其他人发的资源,要组织人整理出图文并茂的入门、教程。多上几个产品介绍,产品测评。把业内新闻及时贴过来。

管理方面,版主水平高就留下,水平低或者懒就赶走。其他,对飞友来说都是浮云,管理问题你们内部讨论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8-11 13: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17-8-11 14: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有你这样的飞友真是幸运啊!! 欢迎参与讨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联盟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